桂建管〔2006〕94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現將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06〕248號,以下簡稱《意見》)轉發給你們。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按照《意見》中提出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工作程序、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責任和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主要工作等四點要求,指導和督促工程監理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切實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