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9〕21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筑鋼結構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16〕134號)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十二部門關于印發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促進我區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建管〔2016〕64號)精神,在我區發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推動建立成熟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體系,現就組織申報自治區級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城市和示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自治區級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城市和試點項目除應滿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建發〔2017〕15號)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報試點城市。申報單位應具有明確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作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在保障性住房、裝配式住宅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中有明確比例的工程項目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具備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基礎,能夠發揮試點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
(二)申報示范項目。申報的示范項目應符合標準化設計、工廠化制作、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的基本特征,采用的技術體系成熟可靠、部品部件符合相關標準,具有典型示范意義和推廣應用價值。
二、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除應提供《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建發〔2017〕15號)規定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報試點城市。
⒈ 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實施方案,包括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產業基礎、標準化水平和生產能力,發展規劃,支持政策、專項管理機制和保障措施。
⒉ 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清單等。
(二)申報示范項目。
⒈ 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各參建單位情況、工程概況、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部品部件應用情況、工程概算(鋼結構裝配式增量投資)、保障措施等;
⒉ 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技術策劃文件,包括技術策劃報告、技術配置表、經濟評估材料等。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
⒈ 試點城市申報主體為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⒉ 示范項目申報主體應為項目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由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技術研發、設計、施工、裝修、部品部件生產等單位聯合申報。示范項目可在方案設計階段申報,也可在初步設計等階段進行申報。
(二)申報程序。
⒈ 試點城市申報主體應經過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向我廳提出申請。
⒉ 示范項目申報主體向所在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地區示范項目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上報我廳。
四、其他事項
(一)我廳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評審,并在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上向社會公布。
(二)各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有關試點示范管理辦法規定,積極組織開展申報工作。我廳將在自治區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城市中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城市。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示范項目優先在試點城市的2019年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計劃中遴選,對列入示范項目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我廳將會同自治區有關部門在棚戶區改造配套補助、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予以傾斜支持。
(三)相關申報資料可登錄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www.gxzjt.gov.cn)下載。申報資料紙質版(一式兩份,A4紙打印,加蓋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和電子版請于2019年4月15日報送至我廳裝配式建筑推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 系 人:譚旭升
聯系電話:0771-2260365
電子郵箱:gxzjtzpb@126.com
郵寄地址:南寧市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010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