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便函〔2018〕393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要求,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建發〔2017〕15號),現就組織申報自治區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除應滿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建發〔2017〕15號)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報示范基地。申報單位應具有明確的發展目標、較好的產業基礎,且技術先進成熟、研發創新能力強、產業關聯度大、注重裝配式建筑相關人才培養培訓、能夠發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示范基地分為集成應用和部品部件生產兩大類型,申報集成應用類的企業應擁有一定數量的技術研發和應用人員,完成2項以上裝配式建筑相關的省部級科研項目或5個以上裝配式建筑項目,優先支持擁有國家、自治區級技術研發中心的企業申報;申報部品部件生產類的企業應已建成投產,有1條及以上自動化生產線,并取得相關生產手續。各申報企業近3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和各類質量事故。
(二)申報示范項目。申報的項目應以裝配式混凝土建筑、鋼結構建筑、木結構建筑以及其他裝配式建造方式為重點,符合標準化設計、工廠化制作、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的基本特征,采用的技術體系成熟可靠、部品部件符合相關標準,具有典型示范意義和推廣應用價值。項目應達到國家《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51129-2017)中A級裝配式建筑以上要求,鼓勵采用支撐體與填充體相分離的SI技術體系。
二、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除應提供《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建發〔2017〕15號)規定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報示范基地。
⒈ 產業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企業概況、申報示范基地的目的及必要性、企業核心技術和主要產品、工程實踐情況、優勢分析、保障措施等;
⒉ 企業科技成果鑒定、專利等相關證書,企業管理制度、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技術標準體系等資料。
(二)申報示范項目。
⒈ 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各參建單位情況、工程概況、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部品部件應用情況、保障措施等;
⒉ 裝配式建筑技術策劃文件,包括技術策劃報告、技術配置表、經濟評估材料等。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
⒈ 集成應用類示范基地申報主體為具有房地產開發、工程施工、建筑設計、裝配式裝飾裝修、工程總承包、工程咨詢管理、項目代建等相關能力的企業集團,或具有較強技術力量、科研能力和行業影響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創新企業等;部品部件生產類示范基地申報主體為具有一定產業化規模的預制混凝土、鋼結構、木結構、整體廚衛、室內裝修等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或裝備制造企業。
⒉ 示范項目申報主體應為項目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由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技術研發、設計、施工、裝修、部品部件生產等單位聯合申報。示范項目可在方案設計階段申報,也可在初步設計等階段進行申報。
(二)申報程序。示范基地、示范項目申報主體向所在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地區示范基地、示范項目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上報我廳。
四、其他事項
(一)我廳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評審認定。自治區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采取隨時申報、分批評審、分批公布的形式進行。
(二)各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有關示范管理辦法規定,積極組織開展示范申報工作。
(三)相關申報資料可登錄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www.gxzjt.gov.cn)下載。申報資料紙質版(一式兩份,A4紙打印,加蓋公章,裝訂成冊)和電子版請報送我廳裝配式建筑推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址:南寧市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010室,
聯系人:譚旭升,
聯系電話:0771-2260365(兼傳真),
郵箱:gxzjtzpb@126.com。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