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07〕20號
各市建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及《建設部關于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實施方案》(建科[2007]159號)中關于建筑節能工作的要求,進一步推進建筑節能工作,我廳定于今年8月開始,組織開展全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目的
(一)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建筑節能意識,增強對抓好建筑節能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二)督促各地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落實國家和建設部關于建筑節能的政策措施。
(三)總結各地建筑節能工作中的經驗和做法,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
二、檢查范圍
全區14個地級市及部分縣級市。
三、檢查內容
(一)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建筑節能有關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及結合本地實際推進建筑節能工作的情況。
(二)2003年以來完成的居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及2005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公共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新建建筑在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備案等過程執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情況。抽查在建工程,其中,對2006年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工程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三)各市既有建筑節能運行管理和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我廳今年重點推廣的10項技術等執行情況。
四、檢查時間及組織方式
(一)檢查時間: 2007年8月10日-20日。
(二)組織方式:本次檢查共分4個檢查組,各檢查組的行程另行通知。
五、有關要求
(一)請各市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做好準備,提供屬于檢查范圍的項目清單,由檢查組隨機抽查項目。
(二)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向檢查組匯報本地區貫徹落實國家建筑節能有關政策法規及推進建筑節能工作的情況,以及貫徹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的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
(三)為了解各地建筑節能工作整體情況,建立全區建筑節能工作考核基礎數據庫,我廳制定了《建筑節能基本情況統計表》、《廣西各城市新建公共建筑及能耗統計》、《廣西各城市新建居住建筑及能耗統計》、《廣西各城市既有公共建筑及能耗統計表》(詳見附件),現隨文下發,請各市建設主管部門認真填寫。
(四)本次檢查結束后,我廳將按照各市的得分情況進行排名并在全區通報,同時上報建設部。
(五)各市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廳科技處,聯系人:蘭燕,電子郵箱:lanyan20000@163.com 電話/傳真:07712260041/2260041。
(六)本文附件,可從http://www.bxgsg.cn/gxjskjxh/bdxz.asp下載。
附件: 2007年全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工作具體要求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
2007年全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工作具體要求
為了方便各市進行建筑節能專項檢查的準備工作,我廳科技處根據建設部相關文件和我區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具體工作要求,供各市在工作中對照使用。
一、轉發部、自治區文件:
(一)凡是建設廳轉發建設部有關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有關文件,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務必轉發到所轄縣區(市)相關單位和部門。
(二)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配備和學習建筑節能法律法規文件匯編。
二、制定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現狀、傳統習慣、生活風俗、資源特點和氣候環境等實際,制定有地方特點的實施方案。
三、建筑節能承擔本地區單位GDP能耗降低指標情況: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首先向當地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統計局了解本地上年度GDP總值、總能耗,然后推算出建筑能耗占本地區總能耗的比例;其次推算出建筑節能承擔本地區單位GDP能耗降低的比例。
四、目標分解情況: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市所承擔的建筑節能總目標進行分解。第一分解到所轄縣區市;第二分解到年度;第三分解到類型(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節能管理和節能運行管理、可再生能源利用)。
例如南寧市“十一五”期間建筑節能總目標是28萬噸標準煤,假定南寧市青秀區承擔7萬噸標準煤的建筑節能目標,2007~2010年分別是1.5、1.5、2、2萬噸標準煤。南寧市青秀區2007年度的1.5萬噸標準煤中,新建建筑承擔1萬噸標準煤、既有建筑節能管理承擔0.2萬噸標準煤、可再生能源利用承擔0.2萬噸標準煤、節能運行管理承擔0.1萬噸標準煤。
(一)南寧市青秀區2007年度新建建筑承擔1萬噸標準煤:
1、新建居住建筑:按JGJ75-2005和廣西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在理想狀態下,南寧市居住建筑能耗設定為68.75千瓦時/年· m2。
假定2006年度南寧市青秀區完成新建居住建筑200萬平方米。如果不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設計、施工和驗收備案,其建筑能耗是:68.75千瓦時/年·m2×200萬=13750萬千瓦時/年,現在按節能50%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備案,則節約能耗6875萬千瓦時/年,折合節約0.8449萬噸標準煤。
其他13個城市的居住建筑能耗值和折算率詳見注1、注2。依此類推。
2、新建公共建筑:目前廣西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正在編制當中,新建公共建筑能耗值尚未確定。為了便于分解和計算2007年度公共建筑能耗,公共建筑暫時分為4大類,能耗按以下數據取值:
(1)辦公建筑(寫字樓)為100千瓦時/年· m2。
(2)商場為300千瓦時/年· m2。
(3)賓館為80千瓦時/年·m2。
(4)其他公共建筑為200千瓦時/年· m2。假定2006年度南寧市青秀區完成新建公共建筑50萬平方米。將5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分為四大類,分別乘以設定的能耗值,相加合計后再折合成標準煤。
(二)既有建筑節能管理承擔0.2萬噸標準煤:
1、既有建筑通過節能管理節省的電費開支,按當地平均電價折合成電,再折合成標準煤。
2、既有建筑通過節能管理節省的水費,按當地平均電價折合成電,再折合成標準煤。
(三)可再生能源利用承擔0.2萬噸標準煤:
1、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
(1)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每戶每年節約能耗按40.28千克標準煤取值;每平方米集熱面積每年節約能耗按30.99千克標準煤取值。
(2)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器,每臺太陽能熱水器每年節約能耗按77.70千克標準煤取值;每平方米集熱面積每年節約能耗按38.85千克標準煤取值。
(3)新建建筑設計安裝使用地源熱泵系統每噸熱水節約能耗按3.098千克標準煤取值,地源熱泵系統每年節約標準煤=3.098千克標準煤/噸熱水×系統所配置水表記錄的全年熱水供應總量(噸)。
2、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
既有建筑改造中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能熱水器和地源熱泵系統等提供熱水和供冷后用電總數與改造前用電總數之差折合成標準煤。
計算依據詳見注3。
(四)節能運行管理承擔0.1萬噸標準煤:
1、通過對設備進行改造或加強節能管理所節約的用電量或減少的電費支出折合成標準煤。
2、通過節能管理節省的水費,按當地平均電價折合成電,再折合成標準煤。
例如百色市國際大酒店通過對酒店供熱設備進行更換,每月供熱設備的電費支出從原來的13000元減少為3000元,每年節約電費12萬元。按百色市電費均價0.69千瓦時/元計算,百色國際大酒店僅此一項節能運行管理工作就節約用電17.39萬千瓦時,折合21.71噸標準煤。
五、建立建筑節能目標責任制和考核制度:
(一)以文件形式將分解目標確定下來。
(二)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措施和考核制定。
如在節能運行管理方面,中國建設銀行百色分行按樓層計量耗電量,將樓層的耗電量按面積平均分攤到各部門,電費支出的增減與部門績效掛鉤。中國人民銀行百色市中心支行提出了“與上年同期相比,每年節電20%、節水10%”的節能目標,每個樓層設立樓層值班崗,實行科長負責制,確保樓層房間空調溫度不高于26度、空調房間不開窗,杜絕長明燈、長流水。河池高中在教師辦公室內的柜式分體空調機安裝了獨立電表,按每人定額來統計用電量。超出部分由教師承擔。
六、完整填寫“廣西各城市建筑節能基本情況統計表”(附表1):
(一)完整填寫統計表。
(二)編制填表說明,對統計表內相關內容逐項進行說明,并提供相關材料。
(三)時間劃分:
1、2007年下半年檢查時,數據統計到2007年6月30日。
2、新建居住建筑從2005年9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新建公共建筑從2005年7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以通過建筑節能審查備案并發放施工許可證為準。
3、既有居住建筑以2005年8月31日前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為界,既有公共建筑以2005年6月30日前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為界。既有建筑追溯時間由各市根據能統計或掌握的情況自定,并在填表說明中予以注明。
4、2008年上半年檢查時,數據統計到2007年12月31日。今后建筑節能專項檢查時,數據統計依此類推。
七、出臺政府規范性文件:以市長令、或者以市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下發的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南寧市要求以市人大名義出臺地方建筑節能管理條例。
八、出臺部門規范性文件:
(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臺的建筑節能管理規定。
(二)人民政府其他職能部門出臺的建筑節能管理規定。
九、制定規劃:
(一)同級人民政府或人大制定專門的建筑節能發展規劃。
(二)同級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制定的包含有建筑節能內容的發展規劃。
(三)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建筑節能發展規劃。
十、規劃深度:
(一)建筑節能規劃的指導思想、節能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措施、考核指標等。
(二)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節能管理及節能運行管理、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進行部署,并提出保障措施。
十一、征收墻改基金:根據《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02]55號)文規定,提高我區現行專項基金征收標準。依據國辦發[2005]33號文精神,調整墻改基金核退政策。各地負責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的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墻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充分發揮墻改基金的引導和調控作用,推動建筑節能。
十二、其他經濟激勵政策:除現有墻改補貼、貼息政策之外由財政、稅務等部門聯合或單獨發布實施的:
(一)既有建筑節能管理經濟激勵政策。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經濟激勵政策。
(三)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
十三、墻改基金利用情況:墻改專項基金用于扶持利用頁巖、煤矸石以及工業廢渣開發新型墻體材料的情況。
十四、技術圖集、規程:是指國家或行業或地方編制和頒布實施的與建筑節能有關的標準、規范、規程、工法和圖集等。
十五、配套情況:根據廣西建筑標準辦公室目錄和本部門、本單位工作實際配套齊全。
十六、技術研發、推廣:
(一)本市是否開展建筑節能相關技術、產品的研發。
(二)本市示范工程中是否推廣應用了建筑節能相關技術和產品,包括廣西建設領域2007年重點推廣10項技術的推廣應用情況。
(三)本市是否編制和公布了與本地資源、氣候、經濟發展水平等相適應的建材產品推廣目錄。
十七、材料配套情況(本市建材市場):
(一)新型墻體材料配套情況。
(二)節能門窗及型材配套情況。
(三)節能照明器具配套情況。
(四)節能空調(系統)配套情況。
(五)節水器具配套情況。
(六)編制匯總表,列出材料的品種、型號、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并估算出年使用量。
十八、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貫徹國辦發[2005]33號和自治區政府令2002年第9號及桂政辦發[2002]141號文件精神,實心粘土磚的禁用目標完成情況;對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經濟適用房、建筑示范小區)和國家投資的生產性建設項目,各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單位是否確保采用新型墻體材料。
十九、成立專門機構:
(一)成立建筑節能專門機構。
(二)有級別有編制。
(三)有固定辦公場所。
二十、人員、經費:
(一)有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工作人員。
(二)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工作人員均參加區建設廳組織的培訓并獲得建筑節能工作崗位證書。
(三)辦公經費來源固定、穩定。
二十一、工作開展情況(各市建筑節能行政監管專門機構自2005年7月以來的工作開展情況):
(一)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和措施。要形成書面匯報。
二十二、施工圖審查開展情況:
(一)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開展施工圖建筑節能審查的文件。
(二)確定施工圖建筑節能審查部門的文件。
(三)有專人負責施工圖建筑節能審查備案。
(四)該人員是否參加區建設廳組織的培訓并獲得建筑節能工作崗位證書。
(五)對2006年全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中發現有問題的項目(詳見桂建科字[2006]32號)進行整改并逐項落實。
(六)南寧市、柳州市對2006年全國建筑節能專項檢查中發現有問題的項目進行整改并逐項落實。
二十三、建筑節能專項審查:
(一)編制本市建筑節能專項審查表格并發布實施。
(二)報送專項審查的數量統計表。
(三)專項審查不合格退回的數量統計表。
(四)專項審查合格并發放施工許可的數量統計表。
(五)每半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將專項審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上報區建設廳。
二十四、對是否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施工進行監管:
(一)制定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施工進行監管的措施并發布實施。
(二)確定在施工環節對是否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施工進行監管的部門和人員。
(三)該監管人員是否參加區建設廳組織的培訓并獲得建筑節能工作崗位證書。
(四)編制在建工程統計表并分類(即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五)業主、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相關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區建設廳組織的培訓并獲得建筑節能工作崗位證書。
(六)對通過建筑節能審查備案并獲得施工許可的項目是否有建筑節能的監管記錄。
二十五、對是否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辦理竣工備案手續進行監管:
(一)制定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驗收備案的措施并發布實施。
(二)確定在竣工驗收備案環節是否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部門和人員。
(三)負責竣工驗收備案的人員是否參加區建設廳組織的培訓并獲得建筑節能工作崗位證書。
(四)編制竣工備案環節的工程項目統計表(即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五)相關檢測機構的工作人員是否參加區建設廳組織的培訓并獲得建筑節能工作崗位證書。
(六)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的項目是否有建筑節能驗收備案的監管記錄。
二十六、監管和處理結果:
(一)施工環節監管過程記錄。
(二)施工環節監管中出現的問題是否有整改和處理建議。
(三)是否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
(四)竣工備案環節監管過程記錄。
(五)竣工備案環節發現的問題是否有整改和處理建議。
(六)是否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
二十七、結果是否上報建設廳:
(一)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將施工環節和竣工備案環節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好的單位、部門和項目在本市范圍內進行通報表揚。
(二)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將施工環節和竣工備案環節發現的違反建筑節能標準的行為和處理結果在本市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三)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將施工環節和竣工備案環節發現的違反建筑節能標準的行為和處理結果上報市人民政府。
(四)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將施工環節和竣工備案環節發現的違反建筑節能標準的行為和處理結果上報區建設廳。
二十八、是否組織檢查和自查:
(一)發布檢查通知,包括檢查時間、檢查范圍、檢查人員構成、檢查表格等。
(二)組織對設計單位和審圖機構進行建筑節能專項檢查。
(三)組織對通過建筑節能審查備案并獲得施工許可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專項檢查。
(四)組織對建筑節能審查備案管理部門、檢測機構和竣工備案管理部門開展建筑節能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二十九、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執行《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建質[2006]192號)第四條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情況。
三十、查設計單位:
(一)設計單位執行《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情況。
(二)對2006年全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中發現有問題的項目(詳見桂建科字[2006]32號)是否進行了整改。
(三)南寧市、柳州市對2006年全國建筑節能專項檢查中發現有問題的項目是否進行整改并逐項落實。
(四)整改結果是否上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十一、查審圖機構: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執行《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情況。
(二)對2006年全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中發現有問題的項目(詳見桂建科字[2006]32號)是否進行了整改。
(三)南寧市、柳州市對2006年全國建筑節能專項檢查中發現有問題的項目是否進行整改并逐項落實。
(四)整改結果是否上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十二、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執行《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建質[2006]192號)第七條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情況。
三十三、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執行《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建質[2006]192號)第八條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情況。
三十四、檢查結果及處理:
(一)檢查結果表格匯總。
(二)提出整改和處理建議。
(三)整改和處理結果反饋。
三十五、上報上級部門:
(一)檢查情況和整改處理結果上報市人民政府。
(二)檢查情況和整改處理結果上報區建設廳。
三十六、組織示范:
(一)轉發根據建設廳或建設部申報示范工程文件。
(二)并按要求組織示范工程申報工作。
(三)組織申報情況和結果上報區建設廳。
三十七、示范項目類型:即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節能省地型建筑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優于現行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新建居住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在建筑應用試點示范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包括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既有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試點示范工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大學校園、賓館、醫院等)的節能運行管理與改造示范工程;數字化城市管理示范工程;建筑領域行業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數字社區示范工程、建設企業信息化示范工程和建設領域信息產品產業化基地示范工程。
三十八、部、區級示范:
(一)組織申報示范項目獲得列入建設部或建設廳年度示范工程計劃。
(二)根據示范工程相關管理規定,制定具體措施,對立項示范工程進行服務、監督和管理。
(三)示范項目通過驗收。
(四)驗收全套資料報送建設廳。
三十九、示范成果推廣:
(一)經過總結的示范項目成果是否在本市類似項目中進行推廣應用。
(二)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制定政策時是否采用了示范項目的成果,并用于指導建筑節能工作。
(三)根據示范項目成果制定的政策是否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區建設廳。
(四)本市在編制標準、規范、規程和工法中,或者協助區建設廳在編制標準、規范、規程和工法中,是否吸收或借鑒了示范工程的成果。
四十、節能周開展建筑節能宣傳:
(一)本市人民政府發布或轉發上級開展節能活動周文件。
(二)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或轉發上級開展節能活動周文件。
(三)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節能活動周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
(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行組織或參與節能活動周情況(報紙、照片、攝像、錄像資料等)。
(五)編寫節能活動周總結。
(六)總結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區建設廳。
四十一、新聞媒體開展建筑節能宣傳:
(一)在本市報紙宣傳建筑節能的文章篇數。
(二)在本市電視臺宣傳建筑節能的欄目和次數。
(三)在本市廣播電臺宣傳建筑節能的欄目和次數。
(四)政府網站刊登宣傳建筑節能文章篇數和點擊率。
(五)各級政府部門網站刊登宣傳建筑節能文章篇數和點擊率。
(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網站刊登宣傳建筑節能文章篇數和點擊率。
四十二、新建建筑在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備案階段執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情況:
(一)由檢查組專家按照所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逐項打分。
(二)新建居住建筑從2005年9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新建公共建筑從2005年7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以通過建筑節能審查備案并發放施工許可證為準;
(三)2007年下半年檢查時,數據統計到2007年6月30日。
(四)前一次檢查發現問題的項目自行作為復檢項目。
(五)完整填寫新建民用建筑匯總表(詳見附表7-1、7-2),并用符號“*”標注出2005年以來的受檢項目。
四十三、結合地方特點開展可再生能源的應用:
(一)對本地區可再生能源情況、資源情況及在建筑中的利用條件進行調研,并形成報告。
(二)在調研基礎上編制本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規劃,并以市政府名義發布。
(三)編制本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規劃,并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其他政府部門聯合發布。
(四)編制本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規劃,并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名義發布。
(五)制定本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工作方案或實施細則。
(六)制定可再生能源在建筑應用的技術標準并開發技術集成。
(七)制定本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經濟激勵政策并發布實施。
四十四、按照建設部、財政部部署,組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情況:
(一)組織申報建設部、財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氣候條件,出臺相應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運用的政策措施(特別是經濟激勵政策)。
(三)根據示范工程相關管理規定,制定具體措施,對立項示范工程進行服務、監督和管理。
(四)示范項目通過驗收。
(五)驗收全套資料報送建設廳。
四十五、政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掌握情況:
(一)編制本市既有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規劃,并以市政府名義發布。
(二)編制本市既有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規劃,并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其他政府部門聯合發布。
(三)編制本市既有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規劃,并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名義發布。
(四)制定本市既有建筑節能管理工作方案或實施細則或加強管理計劃。
(五)制定本市既有建筑節能管理經濟激勵政策并發布實施。
(六)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設部等5部委文件(建質[2007]1號)及建設部《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實施方案》要求,有計劃有組織完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關于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計劃要求完成相關工作。
(七)完整填寫《廣西各城市既有公共建筑及能耗統計表》(詳見附表8)。
四十六、節能運行管理措施制定情況:
(一)編制本市節能運行管理規定,并以市政府名義發布。
(二)編制本市節能運行管理規定,并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其他政府部門聯合發布。
(三)制定本市節能運行管理規定具體工作方案或實施細則。
(四)制定本市節能運行管理規定的經濟激勵政策并發布實施。
(五)按照建設部等5部委文件(建質[2007]1號)要求,有組織地進行政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運行過程中能耗浪費情況進行調研、測評并完成相應報告。
(六)從物業管理、供能單位和建筑業主等方面提出節能運行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四十七、行業學(協)會、科研院所、高校、企業作用發揮情況:
(一)成立節能協會并在建筑節能工作中發揮作用。
(二)建設行業學(協)會、科研院所、高校、企業在建筑節能工作發揮作用。
(三)工作開展有成效。
四十八、節能服務機制培育及節能服務公司發展情況:
(一)制定建筑節能服務產業發展規劃,并納入建筑節能發展規劃,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建立建筑節能服務產業工作協調機制。
(三)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企業以及黨政機關辦公樓、公共設施和學校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
注1:
按JGJ75-2005和廣西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廣西14個城市新建居住建筑能耗按以下取值計算(詳見廣東省建科院編制的DOE-2節能設計綜合評價軟件和廣西建設科技2006年第一期第24頁專家答疑):
(1)南寧市(包括梧州市、來賓市、貴港市、玉林市和百色市)按68.75千瓦時/年·m2計算;
(2)桂林市按62.19+53.44=115.63千瓦時/年·m2計算;
(3)柳州市(包括賀州市和河池市)按91.88+22.08=113.96千瓦時/年·m2計算;
(4)賀州(包括崇左市、欽州市、北海市和防城港市)按90.63千瓦時/年·m2計算。
注2:
1萬千瓦時折合1.229噸標準煤(1千瓦時折合0.1229克標準煤)
(1)中國能源統計年鑒2005《中國歷年國民經濟和能源經濟主要指標統計(1999--2004)》注:(*)發電煤耗計算法是指電力按當年平均火力發電煤耗換算成標準煤。 (**)電熱當量計算法是指電力按自身的熱功當量換算成標準煤。采用的折標系數為1萬千瓦時=1.229噸標準煤。
區統計局工交處(0771-5866749)建議采用1千瓦時等于0.1229千克標準煤折算。
(2)廣西發改委工業處建議按國家發改委《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發改環資[2004]2505號)要求按0.35~0.36折算。
(3)建設部科技司節能處(010- 58934548)稱:建設部科技司節能處目前是按1千瓦時等于0.363千克標準煤折算,取值來源于國家發改委《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發改環資[2004]2505號)。
國家統計局按0.1229折算,此取值主要考慮熱值,沒有考慮效率。建設部科技司節能處在統計時考慮電煤轉化效率,即0.1229÷35%≈0.35的基礎上,按0.363折算。故以上兩種取值都可用。
(4)自治區經委資源節約處崔工偉處長2007年3月27日在荔園山莊“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節能降耗廣西調研組匯報會”上稱,2006年12月國家發改委、經委、統計局在湖南長沙“千家企業節能大行動”會議上,已經明確電煤折算按1千瓦時等于0.1229千克標準煤進行統計。
(5) 《關于自治區建設廳貫徹建設部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加強節能工作要求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建科[2006]43號)提出建筑節能“十一五”累計實現節約142萬噸標準煤的目標是按1千瓦時等于0.1229千克標準煤折算。
因此各市在上報區建設廳和統計部門時按0.1229折算。采用其他折算率的,請在說明中注明。
注3:
(1) 如圖1,供水量為6噸的太陽能熱水系統滿足30戶(100人)需求,按15年計算,初投資和年運行費用(15年)共計144000+(7200*15)=225000元,平均每戶8400元。該系統需要40平方米集熱面積,平均每戶需要1.3平方米集熱面積。
圖1:高層建筑用太陽能系統與傳統能源對比:
|
太陽能 |
燃煤鍋爐 |
燃油鍋爐 |
燃氣鍋爐 |
電鍋爐 | |
供熱水量 |
6噸 |
6噸 |
6噸 |
6噸 |
6噸 | |
規格規模 |
|
2噸 |
25萬大卡 |
25萬大卡 |
25萬大卡 | |
初
投
資 |
設備投資 |
(元) |
15000 |
50000 |
50000 |
30000 |
保溫水箱 |
(不銹鋼)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
管路、泵、閥 |
24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土建(鍋爐房) |
元/公斤水 |
15000 |
10000 |
10000 |
800 | |
安裝費 |
|
8000 |
8000 |
8000 |
8000 | |
總計 |
144000 |
78000 |
108000 |
108000 |
86000 | |
年
運
行
費
用 |
燃料費 |
7000 |
12000 |
28000 |
28000 |
56000 |
人員工資 |
|
6000 |
3000 |
3000 |
3000 | |
運輸裝卸費 |
|
3000 |
1000 |
|
| |
排污費 |
|
7000 |
|
|
| |
維修費 |
200 |
3000 |
1200 |
1200 |
1200 | |
總計 |
7200 |
31000 |
33200 |
32200 |
60200 | |
與太陽能投資持平所需期限 |
2.9 |
1.5 |
1.5 |
1.3 | ||
使用壽命 |
10-15年 |
6-10年 |
6-10年 |
6-10年 |
6-10年 | |
使用期總運行費用(10年) |
72000 |
310000 |
332000 |
322000 |
602000 | |
投資及運行費用總計 |
216000 |
388000 |
440000 |
430000 |
688000 |
(2) 如圖2,每戶(3人)安裝一臺太陽能熱水器,按15年計算,初投資和年運行費用(15年)共計3500+(144*15)=5660元,太陽能熱水器需要2平方米集熱面積,即每戶需要2平方米集熱面積。
圖2:家庭用太陽能熱水器和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對比:
裝置類別 / 項目 |
太陽能熱水器(128KG) |
電熱水器(60KG)2000W |
燃氣熱水器(90元/15KG) |
裝置投資(元) |
3500 |
1000 |
400 |
使用壽命(年) |
15 |
5-6 |
5-6 |
日產50℃ 熱水量(KG) |
冬季128夏季256 |
120 |
120 |
每年使用天數 |
365天 |
365天 |
365天 |
每年所需燃料 動用費用(元) |
144(含電加熱2000W) |
876 |
720 |
15年裝置總投資(元) |
5660(含電加熱) |
11500 |
11200 |
是否會發生人 身安全事故 |
無 |
較高 |
高 |
(3)鑒于圖2中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15年總投資相差不大,為了便于計算,取兩者中間值,即(11500+11200)÷2=11350元。
(4)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每年節約標準煤:
①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每戶每年節約人民幣(11350-8400)÷15=196.67元,按電價0.6元/ 千瓦時計算,節約196.67÷0.6 =327.78千瓦時,按1千瓦時=0.1229千克,折合節約標準煤40.28千克標準煤。
②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每平方米集熱面積節約40.28÷1.3=30.99千克標準煤。
③取值: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每戶每年節約能耗按40.28千克標準煤取值;每平方米集熱面積每年節約能耗按30.99千克標準煤取值。
(5)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器,每年節約標準煤:
①使用太陽能熱水器每臺每年節約人民幣(11350-5660)÷15=379.33元,按電價0.6元/ 千瓦時計算,節約379.33÷0.6 =632.22千瓦時,按1千瓦時=0.1229千克,折合節約標準煤77.70千克標準煤。
②使用太陽能熱水器,每平方米集熱面積節約77.70÷2=38.85千克標準煤。
③取值: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器,每臺熱水器每年節約能耗按77.70千克標準煤取值;每平方米集熱面積每年節約能耗按38.85千克標準煤取值。
(5)新建建筑設計安裝使用地源熱泵系統,每噸熱水節約標準煤:
①電加熱方式:按30度溫升、電價0.6元/ 千瓦時計算,則每噸熱水耗電36.6千瓦時,即22元/噸熱水;
②燃油鍋爐方式:按30度溫升、柴油5.4元/公斤計算,則每噸熱水消耗柴油3.75公斤,即20.25元/噸熱水;
③地源熱泵系統:按30度溫升、電價0.6元/ 千瓦時計算,則每噸熱水耗電10千瓦時,即6元/噸熱水;
④電加熱、燃油鍋爐每噸熱水價格相差不大,為方便計算,與地源熱泵系統相比時,價格取中間值,即(22+20.25)÷2 =21.125元;
⑤地源熱泵系統每噸熱水節約標準煤:
(21.125元-6元)÷0.6元/ 千瓦時×0.1229千克標準煤/千瓦時=3.098千克標準煤;
⑥地源熱泵系統每年節約標準煤=3.098千克標準煤/噸熱水×系統所配置水表記錄的全年熱水供應總量(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