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質〔2007〕18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暫行規定》(桂建質[2006]19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信息管理實施細則》(桂建質[2006]18號)的要求,我區市轄區內的各檢測機構已普遍建立了檢測試驗信息管理系統,為盡快實現對全區檢測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現就建立全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信息管理系統平臺(以下簡稱“全區信息平臺”)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關于數據接口事宜
為實現信息共享,各級檢測信息平臺管理部門應免費公開數據接口。
(一) 全區信息平臺
全區信息平臺已建立,可從“廣西建設網”(www.bxgsg.cn)“質量安全監督”下的“檢測信息管理系統”鏈接或“檢測管理”欄目進入。
全區信息平臺的數據接口已整理完畢,自發文之日起由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聯系人:楊東源,聯系電話:0771-5855409)向各市級檢測信息平臺管理部門、檢測機構、檢測機構信息系統開發商免費發放,發放的同時收集各市級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接口。
區級信息平臺管理部門向市級信息平臺管理部門、檢測機構提供數據接入協助。
(二) 市級信息平臺
請各市級檢測信息平臺管理部門于2007年8月30日前將本級管理系統的數據接口提交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同時領取全區信息平臺的數據接口,并于2007年9月15日前完成數據接口程序的開發工作,以實現檢測數據共享。
(三) 檢測機構信息系統
請已建立檢測試驗信息管理系統的檢測機構于2007年8月30日前登陸全區信息平臺注冊,注冊后向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領取全區信息平臺的數據接口,并盡快實現向全區信息平臺傳送檢測數據。
二、 對檢測機構的要求
(一) 使用全區統一的檢測試驗報告格式,參考樣本請登陸廣西建設網質量安全監督欄目(www.bxgsg.cn/gxzljd)下載。
(二)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檢測信息系統開發商提供違反數據錄入途徑唯一性和數據更改記錄完整性兩項原則的系統功能。
(三) 從2007年10月1日起每周一向全區信息平臺上傳本機構上一周的全部試驗數據。
(四) 未建立檢測試驗信息管理系統的市轄區的檢測機構,自2007年10月1日起,不得對外出具檢測試驗報告。
(五) 縣級檢測機構應按《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信息管理實施細則》(桂建質[2006]18號)的要求,盡快建立檢測試驗信息管理系統。
三、 選擇的檢測系統開發商應遵循的原則
各市建委(建設局)在選擇檢測系統開發商時應要求:
(一) 開發商應積極配合檢測機構和檢測管理部門開展全區檢測信息系統聯網的工作,免費公開檢測信息管理平臺的數據接口,根據上級公開的數據接口開發數據接口軟件。
(二) 開發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允許向檢測機構提供違反數據錄入途徑唯一性和數據更改記錄完整性兩項原則的系統功能。
請各市建委(建設局)將此文轉發至轄區內的質量監督機構和檢測機構。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