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07〕55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轉發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全國建設工程質量監察執法檢查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
現將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全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建辦質函〔2007〕299號)轉發給你們。為了配合做好全國檢查,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在全區開展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以下簡稱執法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一)各市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程質量、建筑節能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的情況。
(二)工程實體質量,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及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質量行為。
二、檢查內容
(一)各市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法規及建設部《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43號)、《民用建筑工程節能監督管理辦法》(建質〔2006〕192號)、《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建質〔2006〕291號)和《關于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建質〔2004〕18號)、《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75-2003)、《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45/221-2005)等文件和標準的情況。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建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制度及其履行監管職責的情況;對工程違法、違規行為及質量投訴的處理情況。
(三)建設單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證等手續情況;在工程建設中,保證合理工期、造價和設計標準,不擅自變更已審查批準的施工圖審查文件及變更執行合法手續等情況。
(四)施工企業:施工企業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的資格與配備;分包單位資質與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審批及執行;企業對工程項目安全和質量管理的情況;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建設及落實情況;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情況;施工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及有關技術標準的配備;質量檢驗制度及執行;按工程技術標準及經審查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對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及預拌混凝土的進場檢驗,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的現場取樣、送檢;對容易產生空鼓、開裂、滲漏等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采取相應的技術保障措施等情況。
(五)監理企業:監理單位資質、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資格與配備;監理規劃、監理細則、旁站監理方案的編制及執行,對施工質量實施的監理;對施工企業的資質、項目經理部人員資格、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的審查,對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審批;對材料、構配件、設備檢驗等。
(六)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執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情況。
(七)新建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實體質量檢查的重點是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礎及主體結構質量狀況。
三、檢查時間
本次檢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07年6月上旬,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地區執法檢查的工作方案,將檢查的目標和要求全面及時地傳達到轄區內各有關建筑企事業單位。
第二階段:6月中旬,建設工程參建各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按檢查內容要求認真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隱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進程記錄。自查自糾情況要及時上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三階段:6月份,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對檢查出的質量隱患或違法違規行為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凡隱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繼續施工,對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罰。同時總結執法行動的經驗,形成總結報告,于7月15日前報送我廳建設工程管理處。
7月下旬,我廳將以層級監督檢查的形式,對各市開展執法檢查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對檢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我廳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和存在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安全嚴重不達標的工地將做出嚴肅處理,并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對在檢查中受到處罰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認真對待本次檢查工作,做到有部署安排、有檢查總結,有整改落實。狠抓轄區工程質量和施工生產安全薄弱環節,積極消除工程質量通病和安全生產隱患,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二)各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監理單位要通過自查,對發現的工程質量和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落實責任,限期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行為。
(三)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施工現場發現的工程質量和安全隱患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監督其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向我廳作書面報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