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22〕16號
廣西富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憑祥市邊境貿易貨物監管中心擴區扶貧產業園(EPC)項目預算控制價審核爭議問題的函收悉,根據該工程建設各方在協調會上的意見及提交的有關資料,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該工程《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合同編號:20190726),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施工開始時間2019年10月,工期為360日歷天。因該工程所在地為我區邊境城市,地理位置特殊,施工時受征地拆遷特別是新冠疫情影響導致工期延誤,項目無法全面開工,實際需分3期施工和送審施工圖預算,且第一期和第二期已通過評審(詳:憑財審〔2020〕1-1號、憑財審〔2020〕18-1號),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特殊情況。根據該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和專用合同條款“13.7材料基準價按施工合同價格編制時所依據的造價信息”、“14.1.1(2)建筑安裝工程費合同價格的計算方法約定:1)……其中主要材料、設備、半成品價格按照施工圖預算施工當期的《崇左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相應價格信息進行計算,……”的約定,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結合第一期和第二期評審及該項目實際情況,該EPC項目可分期確定施工圖預算,相應材料基準價按編制施工圖預算當期的造價信息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