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20]12號
南寧市軌道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海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你們關于南寧市仙葫大道南側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結算問題的函收悉。根據該工程建設各方在協調會上反映的意見及有關資料,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超高加壓水泵計價問題。該工程招標工程量清單和已標價中標工程量清單均無超高加壓水泵臺班項目,屬技術措施項目漏項,施工中發生的超高加壓水泵臺班,結算時應按有關規定計價。
二、外墻涂料和苗木價格調差問題。根據該工程BT合同3.1.1條和4.2條,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不屬于乙方工作范疇,雖然為了項目推進,甲乙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將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列為原BT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漏項工程,但鑒于因場地平整事實上造成原BT合同的工作內容無法施工超過6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2012年12月,實際開工日期為2013年8月),若因此造成外墻涂料和苗木價格價格變動的,建議結算時參照BT合同5.3.1條回購價款可以調整的情形“(三)征地拆遷影響或甲方其他原因導致乙方暫時全面連續停工超過60日歷天,造成乙方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相關計價。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