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9〕2號
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財政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直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發揮自治區本級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促進建筑節能工作的效應,推進我區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項目建設,根據《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財規〔2018〕4號)要求,現就申報2019年度自治區本級財政節能減排(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第二批)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重點支持項目
(一)夏熱冬暖地區低能耗建筑建設示范項目;
(二)學校、醫院節能綠色化改造示范項目;
(三)智能光伏建筑應用示范小鎮項目;
(四)綠色照明項目;
(五)建筑節能標準支撐體系建設項目;
(六)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示范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應符合《2019年度自治區本級財政節能減排(建筑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要求。
(二)簽訂《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詳見附件2)。
(三)已享受國家或自治區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承擔國家或自治區級建筑節能示范項目但未達到實施目標要求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
(四)同一工程項目只能申報一種示范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五)獲批的自治區本級財政獎補資金不得用于支付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模式的節能分享效益費用。
(六)項目申報程序。申報單位屬于設區市本級或城區的,須經當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財政局審核后聯合上報;申報單位屬于縣級的,須經當地縣級住房城鄉建設委(局)、財政局審核后聯合上報。
(七)申報材料及截止時間。項目申報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2月15日。請各市縣將申報文件及材料(含電子版,紙質材料一式4份)報送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科學技術處。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科學技術處負責匯總各市縣申報項目以及項目申報事項答疑,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報送的不予受理。申報單位須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項目申報指南等附件請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http://www.gxzjt.gov.cn/)下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財政和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認真部署,精心組織,切實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主管部門應及時掌握轄區內項目申報情況,給予必要的指導,力求申報項目具有特點、符合條件。
(二)規范操作,確保真實。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財政和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實履行職責,堅持規范操作,重點審查申報單位是否有不良信用記錄、項目是否符合申報指南要求、申報材料是否真實完整、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若申報項目存在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查實,將取消相關單位2019年度及今后的申報資格,同時追究相應責任。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科學技術處 韋盼蘭
聯系電話:0771-2260042
地 址:南寧市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205室
郵 編:530028
郵 箱:gxjstkjc@163.com
聯 系 人:自治區財政廳經濟建設處 陳良
聯系電話:0771-5331593
地 址:南寧市桃源路69號廣西財政大廈2014室
郵 編:530021
郵 箱:gxcztjjc@126.com
聯 系 人: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節能監督管理處 楊遠福
聯系電話:0771-2612457
地 址:南寧市民生路2號
郵 編:530012
郵 箱:guangxijnb@163.com
附件:⒈ 2019年度自治區本級財政節能減排(建筑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1-3:申報指南、承諾書、匯總表.doc
⒉ 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
⒊ 推薦申報項目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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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財 政 廳 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