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標〔2018〕40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滿足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計價需要,根據國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額》ZYA 1-31(12)-2017及有關規范、規程、標準,結合我區實際,我廳組織編制了201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額》(以下簡稱“本定額”),并已通過專家評審,現予以頒布實施,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定額作為廣西市政工程計價依據的補充,與現行2014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費用定額》及相關規定配套使用。
二、本定額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本體新建工程及部分入廊工程。
三、本定額于2019年3月1日起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范圍內實施,已辦結竣工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
四、本定額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各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反映。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