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處理字〔2018〕22號
韋遠敢(監理工程師注冊編號:桂450302151):
經查,2017年9月17日,由你擔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桂林南方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的南寧市隆安縣丁當鎮污水處理廠污水管網配套一期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隆安縣丁當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一期工程“9·17”溝槽邊坡坍塌較大事故調查結案的通知》(南府辦函〔2018〕139號),認定你存在以下行為:
未認真履行總監理工程師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
我廳已于2018年5月28日向你發出《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桂建處理告字〔2018〕20號),你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要求。
根據有關規定,我廳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理:
收回《廣西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請于2018年6月29日前,將相關證書原件交至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理決定的執行。
通訊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011室。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高榕蔚,0771-2260138;
李志斌,0771-2260065。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