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廳發[2004]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部分副省級市人事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的管理,便于各地、各部門有計劃地安排各項工作,經與有關部門研究,現將200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200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考試時間的,將提前另行通知。
二、200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注冊設備監理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均為首次考試,請各地、各有關部門及時將報名條件等有關事項向社會公布,便于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相應考試,同時做好有關考試考務準備工作。
三、各地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在考試報名和數據統計時,應嚴格按照各項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要求,統一使用相應考試所規定的考務信息管理軟件,避免因軟件使用不規范影響考試數據統計分析、公布成績和有關后續管理工作。
四、從2005年度起,對分專業進行報名的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一級建造師3項考試,均應按所報專業類別進行數據統計,其資格證書將按相應資格的各專業類別考試合格人員數量核發。
五、各級考試考務管理機構要增強為全社會服務的意識,努力提高考試考務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確保在考試結束后2個月內公布成績,3個月內將各類證書發放到相應考試合格人員手中。
六、為保證各類資格證書的嚴肅性,規范資格證書的填寫,各地人事部門應嚴格執行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辦發[2000]lOO號)中第七條要求,自2001年起,對各類資格證書中需要填寫的欄目,必須使用已統一配發的證書打印機打印,不得采用手工填寫。
七、各地人事部門要嚴格按照《關于加強職稱評聘和考試工作中證書管理的通知》(人發[1996]72號)精神和《關于更換補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辦發[1997]85號)等有關要求,加強各類資格證書的發放和管理工作。對證書打印錯誤和個人丟失證書的更換與補發工作,應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及時辦理。申請補、換發資格證書的有關資料原件應妥為保管,存檔備查。
人事部辦公廳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2005
序號 |
專業名稱 |
日 期 | ||
1 |
職稱外語 | 4月10日 | ||
2 |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 | 4月22日、23日、24日 | ||
3 |
注冊設備監理師(首次考試) | 4月23日、24日 | ||
4 |
注冊建筑師 |
一級 |
5月14日、15日、16日、17日 | |
二級 |
5月14日、15日 | |||
5 |
監理工程師 | |||
6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首次考試) | |||
7 |
會計 | 5月21日、22日 | ||
8 |
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試點 | 5月28日、29日 | ||
9 |
土地登記代理人 | |||
10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 | 5月29日 | ||
11 |
棉花質量檢驗師 | 5月29日至6月4日 | ||
12 |
注冊稅務師 | 6月17日、18日、19日 | ||
13 |
衛生 | 6月18、19日 | ||
14 |
質量 | 6月19日 | ||
15 |
價格鑒證師 | 9月9日、10日、11日 | ||
16 |
注冊資產評估師 | |||
17 |
國際商務 | 9月10日、11日 | ||
18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19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首次考試) | |||
20 |
注冊城市規劃師 | 10月15日、16日 | ||
21 |
造價工程師 | |||
22 |
執業藥師 | |||
23 |
房地產經紀人 | |||
24 |
房地產估價師 | |||
25 |
企業法律顧問 | |||
26 |
審計 | 10月16日 | ||
27 |
統計 | |||
28 |
出版 | |||
29 |
一級建造師 | 10月22日、23日 | ||
33 |
勘 察 設 計 行 業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巖土 | |
港口與航道 |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
注冊電氣工程師 |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
注冊結構工程師 |
一級 | |||
二級 |
10月23日 | |||
31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 | 11月5日 | ||
32 |
經濟 | 11月6日 | ||
33 |
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試點 | 下半年日期待定 | ||
34 |
計算機應用能力 | 各地自行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