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鎮〔2019〕9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財政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2017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桂政辦〔2018〕93號),結合《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農村危房改造激勵措施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桂建村鎮〔2017〕49號),經研究,對以下5個設區市、25個縣(市、區)給予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經費獎勵。
一、獎勵南寧市、柳州市、北海市、貴港市、來賓市等5個設區市工作經費各30萬元,共計150萬元。
二、獎勵賓陽縣、馬山縣、融水苗族自治縣、鹿寨縣、荔浦市、靈川縣、蒙山縣、岑溪市、合浦縣、上思縣、浦北縣、貴港市港北區、桂平市、玉林市福綿區、興業縣、平果縣、西林縣、賀州市八步區、富川瑤族自治縣、河池市金城江區、南丹縣、來賓市興賓區、象州縣、忻城縣、寧明縣等25個縣(市、區)工作經費各30萬元,共計750萬元。
以上獎勵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經費,由自治區財政廳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下達,主要用于危房等級評定、檔案資料調查整理入庫、建檔立卡貧困戶信息核實、人居環境信息調查、危房改造第三方驗收、特色民居方案設計、危房改造政策宣傳等工作,確保提高精準扶貧和“美麗廣西”鄉村建設工作質量。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財 政 廳
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