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8〕550號
桂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申請將桂林市疊彩區虞山片區棚戶區改造等8個項目4303戶重新納入自治區2013-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的函》(市政函〔2018〕56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將桂林市疊彩區虞山片區棚戶區改造等8個項目共4303戶重新納入自治區2013-2017年棚戶區改造計劃。按照自治區對棚戶區改造目標任務考核的有關要求,2018年國家任務2228套須于9月30日前全面實現開工,自治區新增任務2075套要力爭于12月31日前實現全面開工。
二、請你市督促有關部門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建保〔2017〕226號)等文件要求,切實抓好棚戶區改造項目和資金管理有關工作。一是嚴禁將因城市道路擴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而實施的房屋拆遷改造項目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二是嚴禁將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三是嚴禁將房齡不長、住宅結構較安全、無安全鑒定部門評定為C級及以上危房的舊居民樓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四是嚴禁將棚戶區改造政策覆蓋到一般建制鎮;五是嚴禁將小區配套設施維修養護、美化亮化以及僅對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節能改造等綜合整治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六是嚴禁將舊城改造、房地產開發、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嚴格控制棚戶區改造紅線范圍內外的基礎設施項目;七是嚴禁將補償面積過大、改造成本過高的城市建成區外、規劃區范圍內的城邊村、城郊村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
三、請你市督促有關部門進一步組織做好摸底調查工作,加強對棚戶區居民征遷和安置意愿的征詢,合理確定改造方案和安置模式,優先安排連片規模較大、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居住環境較差、居民改造意愿迫切的項目,充分考慮居民對安置住區就業、就醫、就學的出行需求,同步建設完善“15分鐘生活圈”公共服務設施,防止在底數不清、群眾改造意愿不強的情況下,因倉促推進安置住房建設造成房屋空置的現象發生。
四、請你市督促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實施要求,指導項目業主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項目開工和建設進度,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率,確保提款進度與建設進度相匹配,確保按合同約定及時償還貸款,確保項目及時建成并交付使用。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工作要求,因項目推進緩慢或提前提款造成資金閑置和利息浪費的,自治區將列為審計發現問題予以重點督辦,并納入對各市住房保障工作約談和問責事項。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