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適應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需要,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回復選登》欄目推出“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權威答疑”,特請中央紀委研究室陸續解答相關問題,供大家學習參考。敬請關注。
問:如何認識和理解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機統一?
中央紀委研究室: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科學分析判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任務,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作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使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有機統一、協調推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維護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強保障。
堅持問題導向,以改革創新精神健全反腐敗體制機制。問題是時代的聲音,也是創新的前奏。黨中央聚焦當前反腐敗力量分散、紀律與法律銜接不暢等突出問題,將監察體制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首先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決定設立監察委員會,整合各相關力量,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這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提高黨和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為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奠定堅實基礎。
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必須與時俱進制定國家監察法,把改革成果固化為法律制度。制定國家監察法,賦予監察委員會監督、調查、處置的職責和談話、訊問、搜查、留置等12項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將解決長期困擾我們的法治難題,彰顯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和自信。在國家監察法中對監察權行使的方式方法、審批程序、時限要求等作出嚴格限制,使權力運行更加公開透明;形成監察機關與司法執法機關之間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機制,有利于加強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把監察權關進制度籠子。
強化自我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十九大對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戰略部署,釋放了全面從嚴治黨一刻不松、一步不退的強烈信號。我們黨全面領導、長期執政,面臨的最嚴峻的挑戰就是受到權力腐蝕、脫離人民群眾,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強化自我監督。在黨內監督已經實現全覆蓋的情況下,通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把監察對象范圍擴大到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使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必將進一步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探索出一條實現自我凈化的有效路徑。
總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黨中央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具體體現,必將成為新時代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的重要內容和創新亮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