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規園〔2017〕20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園林局、市政局:
根據《廣西園林城市申報和考評辦法(修訂)》,我廳組織專家對2016年全區申報“廣西園林城市”的市、縣進行綜合評審,永福縣、恭城縣及三江縣已達到“廣西園林城市”標準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命名永福縣、恭城縣及三江縣為“廣西園林城市”。
希望被命名的縣城認真總結“廣西園林城市”創建經驗,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進一步做好城鎮生態園林綠化工作,加強人居生態環境建設,打造和諧宜居城鎮,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美麗廣西做出新的貢獻。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