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十二五”城市綠色照明發展綱要》、《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和廣西自治區有關城市道路照明節能改造的指示精神,市市政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推進防城港市“十二五”期間城市綠色照明節能改造項目。
此次改造的范圍包括市區及下轄的防城區、港口區。總計可改造高壓鈉燈數量11241盞。其中防城區1373盞,港口區2251盞,市區7617盞。圍繞節能改造和職能管理的目標,市市政局擬定了項目推進的總體思路,要求滿足照明基本功能的基礎上選用高效照明節能產品和節電技術改造現有的光源,以及高效反射器改造現有燈具提高燈具效率。在燈桿、燈具外觀上保持原樣。更換后的照明設施要滿足《城市道路照明設計規范》中規定的要求,同時延長照明設備的使用壽命。同時,為便于管理和監控,將新建城市照明綜合監控與管理信息系統。(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 歐陽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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