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通知》(建城[2006]140號)以及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2006年“節水型城市”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06]377號)的要求,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廳(建委)、發展改革委(計委、經貿委)進行初步考核,建設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進行預評審和現場考核的基礎上,經研究,擬授予銀川等11個城市為國家“節水型城市”稱號。現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06年12月26日起至2007年1月10日止。
如以上城市不符合《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要求,請于2007年1月9日前以書面形式反映。單位反映情況要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要簽署真實姓名,并需留下真實的聯系電話、地址。
聯系人:建設部城建司 肖江 電話:010-58934352(兼傳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九號 郵編:100835
附件:擬命名國家節水型城市名單
建 設 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
擬命名國家節水型城市名單 江蘇省張家港市
江蘇省昆山市
山東省濰坊市
山東省日照市
山東省東營市
山東省蓬萊市
山東省海陽市
河北省廊坊市
浙江省寧波市
寧夏自治區銀川市
廣西自治區桂林市 |